一、省监狱局政务公开工作协调领导小组
领导小组:组长由局长担任,小组成员由省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组成。
其主要职责是:
统一组织协调全系统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,对全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全面领导。
政务公开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设在省局研究室(法规处)。
办公室成员:
局办公室、狱政、刑罚执行、教育改造、生活卫生、狱侦、财务装备、规划科技、干部、宣传、纪检监察、机关党委(人事处)等部门组成。
政务公开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:
负责协调全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,负责整理全系统的法律、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,负责起草汇总全系统政务公开的综合材料,协调有关处(室)做好政务公开和公众申请的答复工作,负责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联络、协调事宜;负责掌握省直监狱系统的政务公开的落实情况。
二、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
狱务公开、日常政务公开、党务公开。
三、政务公开的形式
1、借助新闻媒体。要通过报刊、广播、电视等媒体公布政务公开的要求和内容,经常性宣传政务公开的做法及其成效。对政务公开过程中的重要活动,可以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、组织新闻单位来监采访等形式进行重点宣传。
2、运用狱内宣传手段。通过设立狱务公开专栏,运用狱内广播、监狱报、闭路电视等工具公布狱务公开的内容,在罪犯生活区、会见室等便于举报、投诉的公开场所设置举报箱等。
3、开展政务咨询。省直监狱系统各单位要开设政务公开电话;建立健全监狱领导的接待日制度,及时接待有关咨询来访;完善信访制度,做到件件有记录,事事有回复;还可以根据政务公开工作需要,主动开展街头咨询活动。
4、印发《狱务公开手册》。各监狱要把《狱务公开手册》,作为社会了解监狱的重要的书面宣传材料。《狱务公开手册》应作为罪犯入监教育教材,狱务公开内容要纳入罪犯入监教育的内容,要做到每名罪犯、来监探视的罪犯家属、来监考察的社会各界人士都可以查询到《狱务公开手册》,以增进他们对监狱工作的了解。
5、通过辽宁省“政府网”、“民心网”、“省监狱局网”等网站进行政务公开。
6、依申请公开。
7、根据工作需要,以其他方式进行政务公开。
四、受理机构
辽宁省监狱管理局政务公开办公室
联系电话:024-31967091 传 真:024-31967091
通讯地址: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8号
邮 编:110032
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8:30—17:00